“2名中国船长因被指非法捕捞珊瑚在日获刑”
3月23日当天,两名中国渔船船长相继被指在日本领海内非法捕捞珊瑚,被日方判处徒刑,并被处以高额罚款。
据共同社3月23日报道,鹿儿岛地方法院23日在鹿儿岛县南萨摩市附近的日本领海内非法捕获珊瑚,对违反《外国人渔业管制法》的中国船长何长坤(何长坤)判处1年6个月,缓刑3年,罚款300万日元(约人民币16万元) 检察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罚金400万日元。
关于判决理由,山田直之法官指出,被告购买船,招募7名船员,实施有计划的犯罪,一旦损伤,就会对需要长期恢复的珊瑚资源造成严重损害。 另一方面,考虑到被告在日本没有犯罪前科,再犯的可能性很低,法院决定给予缓期执行。 判决书称,去年11月17日,被告使用珊瑚捕捞渔具在南萨摩市附近的日本领海进行非法捕捞。
另外,针对中国船长许益忠涉嫌在小笠原群岛父亲岛附近的日本领海捕鱼违反《外国人渔业管制法》的事件,横滨地方法院23日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缓刑5年,罚款400万日元(约人民币20.5万元)。
据共同社报道,自去年9月以来,小笠原群岛附近海域出现了以秘密捕捞红珊瑚为目的的中国渔船,这是中国船长首次就此问题做出判决。 审判长成川洋司就判决理由表示:“企图偷盗的珊瑚是稀有的宝贵水产资源。 日本的相关人员一直以来都在防止过度捕捞。 如果犯罪使这种努力化为泡影,必须严厉谴责。
根据判决,被告从犯罪前一天开始就受到海上保安厅巡视船的数次警告,但在巡视船离开的间隙挖掘空进入领海,做出了恶劣的行为。
另一方面,对比珊瑚船队的非法捕捞对旅游业的负面影响和对岛民的不安,判决表明由于与船队的共谋和组织关系的问题,证据不充分。 责任不能由被告一个人承担。 根据判决,去年10月5日,被告在距离父岛约14公里的日本领海进行捕鱼,渔具上沾有破碎珊瑚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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