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大大会见乌兹别克斯坦总统:推进中吉乌铁路项目”
北京网8月19日电:习大大中国国家主席19日在人民大会堂与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举行会谈,两国元首决定继续相互坚定支持、深化合作,携手建设平等互利、安危共赢、合作共赢的中乌战术伙伴关系。
习指出,中乌关系目前处于历史最高水平,两国政治互信、战术合作、互利合作全面推进,经济、安全、人文等各行业合作硕果累累。 中国支持乌方走适合本国国情的快速发展道路,支持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而采取的各项措施。 我们今天批准了中俄战术伙伴关系今后五年的快速发展计划,双方要抓住机遇,使合作向更高水平、更高水平飞跃,取得越来越多的成果。
8月19日,国家主席习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举行会谈。 会谈前,习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广场举行了卡里莫夫欢迎仪式。 这是习、彭丽媛和卡里莫夫夫妇在欢迎仪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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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认为,双方将不断扩大贸易和投资规模,加强能源、金融、农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合作,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运营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建设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铁路专业 中方鼓励本国公司扩大对乌投资,参与乌方工业园区建设,支持乌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双方必须继续加强安全执法合作,严厉打击恐怖极端势力和毒品犯罪,维护两国安宁和地区和平稳定。 中乌都是古代文明国家,应加强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行业交流,研究文化中心互设、旅游年互办,继承丝绸之路友谊,弘扬丝绸之路精神。
卡里莫夫表示,习主席去年9月对乌兹别克斯坦进行了历史性访问,对推动两国关系迅速发展意义重大、深远。 乌方高度评价中国迅速发展的成果和在国际上发挥的重要和建设性作用,钦佩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相信中国有光明的未来,任何势力都阻挡不了中国前进的步伐。 乌方决心与中国迅速发展更紧密的伙伴关系,这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地区和平与快速发展。 我十分珍惜与习主席之间深厚的友谊和高度的互信,愿与习主席继续保持密切交流,共同推动两国关系不断快速发展。 我们赞赏中国对中亚国家真诚奉行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政策,积极参与中方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建设的重要倡议,全力确保中亚-中国天然气管道的如期完成,加快推进乌吉中铁路 乌方愿进一步扩大双边贸易,欢迎中方公司投资,加强矿业、交通等行业合作。 乌方积极支持两国开展人文交流和地方合作。 乌中双方要加强合作,合力打击三股势力。
1997年,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三方就建设连接三国的铁路项目签署了备忘录。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至今不能开工。 去年12月,吉尔吉斯斯坦宣布拒绝中吉乌铁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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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国元首讨论了上海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同意加强信息表达、协调、合作,上合组织在经济、安全合作方面迈出越来越多的实质性步伐。
双方还就乌克兰危机、阿富汗问题交换了意见。
会谈后,两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宣言》(全文附后),见证了经贸、能源、金融等行业合作文件的签署。
两国首脑还共同会见了记者。 习近平大力强调,与卡里莫夫总统进行了坦率深入、富有成果的会谈,达成广泛共识。 我们制定了中乌战术伙伴关系未来五年快速发展规划,为下一步快速发展两国关系、全面深化各行业互利合作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中乌关系正在进入全面快速发展的高速公路,将会给两国人民带来越来越多的利益。
卡里莫夫表示,中国的快速发展给了我们启示,值得我们借鉴。 我相信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定能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朝着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 乌兹别克斯坦人民声援中国。 祝乌中两国人民以前流传下来的友谊不断巩固,大力发展。
会谈前,习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广场举行了卡里莫夫欢迎仪式。 习主席夫人彭丽媛,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 依明巴海、杨洁篪国务委员、陈元全国政协副主席等出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联合宣言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大大邀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伊斯兰·; 卡里莫夫于年8月19日至20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两国元首在友好的气氛中,就中乌关系、各行业务实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现实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8月19日,中国国家主席习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来访的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举行了会谈。 会谈结束后,两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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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双方)高度评价近年来两国互利合作关系迅速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根据在政治、经贸、投资、金融和其他行业深化中乌战术伙伴关系的共同愿望,声明如下。
一、双方一致认为,进一步快速发展中乌战术伙伴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双方将在平等协商、互利、互信友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战术互信水平,推动双方经贸、金融、交通、科技、人文、安全、应急预案的行业合作和其他重要方向的合作。
二、双方重申遵守两国建交后签署的双边文书中明确的基本大体。 双方高度评价了年9月9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友好合作条约》的重要历史意义,认为该条约奠定了中乌战术伙伴关系的法律基础。
双方将继续保持各级别定期磋商和政治对话,就双边关系以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加深相互了解,并就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调整角度。
双方将继续坚定支持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快速发展道路,支持对方在核心优势问题上的角度,相互支持对方在国际行业的合作建议。
三、双方重申,不参加损害对方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任何同盟或集团,也不参加上述同盟或集团与对方的任何比较活动。
双方不同的第三国签订了损害对方主权和安全利益的条约,不采取损害对方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行动。 双方不允许任何组织和团体在本国领土上从事损害对方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活动。
双方声明,在国际事务中避免多次平等互利、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大体上反对任何形式的霸权主义和扩张政策。 乌方高度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关于中国再次走和平与快速发展道路的声明。
四、乌方多次奉行一个中国政策,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乌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 中方高度评价乌方为两岸关系和平快速发展和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五、双方支持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会议的交流与合作。
六、双方强调深化中乌战术伙伴关系的重要任务是切实落实两国元首的对话成果。 鉴此,双方批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战术伙伴关系快速发展计划-年》。 双方将采取切实措施全面落实这一计划,把两国合作提高到新水平。
七、双方十分满意地指出,中乌两国经济稳定快速增长,为两国进一步扩大经济行业各方面的互利合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中方高度评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经济长期保持稳定增长,支持乌方在积极创造和快速发展高新技术、对工业类公司进行现代化改造和技术装备更新方面实施的政策。
在此基础上,双方一致决定扩大经贸、投资、金融合作,协助和支持两国公司开展活动,在特征互补、互利性的基础上,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共同实施经济行业投资项目。
八、双方支持中方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建议,愿共同落实,明确新的、有前景的经济合作方向,进一步推进要点项目。
双方指出,中乌政府间合作委员会及其各委员会在扩大两国贸易、投资和金融合作方面的工作卓有成效。 双方将继续共同努力,为扩大两国贸易和投资规模创造良好条件,推进两国大公司参与的合作项目,特别是高新技术行业合作项目的实施。
双方应继续落实2009年10月14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长时间贸易协定》,为提高贸易规模、扩大战术商品和其他有诉求的商品供应、完善贸易结构、保障贸易平衡而努力。
双方将根据年6月9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间非资源和高科技行业合作计划》,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投资行业各方面的合作,积极促进包括吉扎克工业特区在内的乌兹别克斯坦国内工业园区的快速发展 双方将开展具体业务,吸引中方积分公司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实施投资项目。
九、双方将扩大能源行业的互利合作。 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的4条管道通过乌兹别克斯坦,体现了两国高水平的相互信任和战术伙伴关系。 双方对此感到满意。
双方将根据签署的双边协议,继续共同致力于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的所有管道的建设、运营和安全保障工作。
双方将深化在乌兹别克斯坦国内矿产勘探开发行业的合作,研究在快速发展太阳能等替代能源方面有前景的合作项目。
十、双方指出,本地区互联互通的快速发展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战术意义,对扩大两国贸易和投资合作具有特殊意义。 双方将加强铁路、公路、航空空行业合作,为两国提高过货运量和发挥过境运输潜力创造良好条件。 双方将继续实施交通行业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进建立高效交通通道的区域合作项目,包括建设连接两国的最短铁路和公路通道。
双方将根据1994年4月19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空运输协定》扩大互利合作。
十一、双方愿进一步加强和扩大科技、人文行业的合作,特别是在科学、教育、体育和旅游方面的合作。
双方希望签署新的教育合作协定。
中方愿帮助乌方加强汉语教学,向乌方增派汉语教师,为乌方培训汉语人才。
双方将在年11月29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旅游合作协定》的框架内加强实务合作。
十二、双方指出,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仍然是本地区安全稳定的首要威胁。 双方将继续加强两国执法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迅速发展,共同打击包括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在内的三股势力、贩毒和其他跨国犯罪活动。
双方高度评价了中乌政府间合作委员会安全合作分委员会在两国安全合作统一、协调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双方将加强在大规模活动、各自国内重大油气项目安全保障和人员培训、特种装备和技术保障等方面的合作。
双方愿加强军技合作,扩大两国防务部门交流。 中方愿增加乌方军事人员来华培训名额,为乌方加强国防能力建设提供协助和支持。
双方将为维护新闻安全保持密切的信息表达,开展新闻空之间的监管和防止该行业犯罪对两国安全危害方面的合作。
双方认为,为预防和消除紧急情况开展行业合作是必要的。
双方将加强司法合作,积极开展检察机关互访和人员培训。
十三、双方表示应根据公认的国际法指导方针,从地区各国的利益出发,协商处理中亚水资源开发和利用问题。
中方积极评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担任咸海救援国际基金会轮值主席国,支持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咸海救援国际基金会执行委员会关于合作关系的建议。
十四、双方认为,中乌两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合作充分体现了中乌战术互信的高水平。 双方将继续加强在联合国及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框架内的相互支持与合作,维护两国共同的战术安全和快速发展的优势。
双方指出,联合国应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快速发展、推进国际合作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双方支持联合国及其安理会进行合理、必要的改革,更好地履行联合国宪章赋予的职责。 双方认为,最广泛的一致是,有关国家继续协商,就联合国安理会改革问题找到一个能够照顾彼此利益和关切的全面处理方案,不强行推进未得到大多数联合国会员国支持的改革方案。
双方本着上海精神,多次重复开放上海合作组织,在不与第三方进行比较的大体上,全面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时间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等文件,实现政治、安全、经济、经济、安全
双方支持赋予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贩毒、跨国有组织犯罪、网络犯罪等职能。
十五、双方对阿富汗局势及其未来的迅速发展表示高度关注。
双方强调中亚地区的稳定和安全与阿富汗局势密切相关。 双方关注阿富汗局势的迅速发展及其对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影响。 双方愿在联合国主导下,与国际社会密切合作,落实相关倡议,推动建立和平、稳定、独立自主的阿富汗。
十六、双方相信,此次访问期间达成的共识和签署的文件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两国战术伙伴关系,造福两国人民,巩固中亚地区的和平、稳定与繁荣。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伊斯兰·; 卡里莫夫感谢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习大大和中国人民对乌兹别克斯坦代表团的热情友好的接待,邀请习大大在双方方便的时候访问乌兹别克斯坦。 的具体时间通过外交途径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总统先生
习大伊·; 卡里莫夫
(签名) )签名)。
2014年8月19日于北京
8月19日,中国国家主席习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仪式,欢迎来访的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伊斯兰·的卡里莫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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