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应该提醒加公民别来中国贩毒”
1月14日,加拿大毒贩谢伦堡在大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被判处死刑。
当地时间14日傍晚,加拿大外交部更新了市民对中国旅游的建议,警告等级维持在第二级提高警惕( exercise a high degree of caution ),但警告副本颇有记载。
据加拿大政府网站消息,该旅行警告于当地时间1月14日晚7点29分左右发布。
网站上说,加拿大警告市民到中国谨慎办理法律任意执行的风险,并警告在法律和文化方面中国有死刑和毒品犯罪的处罚。
据英国《卫报》报道,加拿大外交部补充说,加拿大市民继续建议密切关注赴中国旅行。
新加坡《联合早报》称,加拿大旅游警告分为四级,风险最低的是实施普通安全防范措施( Exercise Normal Security Precautions ),进一步提高警惕) Exercise a Higgins
环球时报报道,15日外交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与加拿大此次旅游警告相比,华春莹发言人表示,加拿大政府应提醒本国公民,但并未提醒中国有可能面临危险,而是有成千上万的正公民前往中国贩毒
华春莹说,我想我说过加方会发表安全注意,这有点贼喊捉贼。 实际上,以所谓法律为理由任意拘留外国市民的是加拿大,而不是中国。 她说,所有被捕的加拿大公民都因犯了什么事而在中国被有关部门采取了措施,中方明确证明。
澎湃消息称,加拿大总理特鲁多称中国擅自判处死刑,与此相对,华春莹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不得不询问此词是否有误。 在加方官员发表这番讲话之前,我不知道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认真阅读了就此案发表的相关情况,是否认真学习了中国的相关法律。
华春莹表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相关情况十分具体详细,被告人谢伦堡参加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与他人一起走私冰毒222.035千克,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毒品犯罪是全球公认的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极大,各国都予以沉重打击。 中国也在严惩毒品犯罪。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就是真正的法治精神。 各方人士的发言缺乏最低的法治精神,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敦促各方尊重法治,尊重中国司法主权,纠正错误,停止不负责任的发言。
当地时间14日早晨,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公开谴责中国法院对谢伦堡判处死刑是武断行为。
加拿大环球邮报1月14日报道,特鲁多表示,加拿大政府非常关心塞伦堡事件,强烈谴责中国的死刑决定,谴责中国的武断行为,并尽力说服中国不要处决塞伦堡
他在内阁改造会议结束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表了公开演说。 作为加拿大政府,我们对此非常关心。 我们所有的国际朋友和盟国也应该这样做,中国在这起针对加拿大人的事件中武断地选择了使用死刑。
但是,正如环球时报14日的社会评论中所说,独断的不是大连法院,而是加拿大方面。
据法制网1月15日报道,记者当天在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一审审理了谢伦堡走私毒品案件。 采访大连中院有关人员时发现,该案处理过程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法律手续,不存在手续违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收财产: (一)鸦片一公斤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量较大的; ·; ·; ·; ·; ·; ·;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 ·; ·; ·; ·; 我国法律规定,对犯罪极为严重的毒品犯罪适用死刑,其中包括在我国从事毒品犯罪的外籍罪犯。 我国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的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据提醒者网消息,谢伦堡贩毒已久,2003年、年在加拿大被监禁,分别为6个月、16个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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