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联邦州取消黑人选举权 引起轩然大波(图)”
美国有色人种快速发展协会成员在法院前抗议
国际在线特辑:据德国《明镜》6月25日报道,美国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24日取消了关于黑人选举权法的核心条款,该州黑人将不再具有投票选举资格。 这个消息一出来,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 美国有色人种快速发展协会( National ASSOCiation OFTHead vance Ment OFC Olored People )成员在法院前抗议,民权人士担心会回到过去的黑暗时代。 奥巴马总统也表示了深深的遗憾。
致力于维护黑人权利的民主党议员约翰? 维斯( john lewis )表示,“法院对1965年的选举权法案造成了致命的打击”,奥巴马总统也表示“对最高法院的这个决定非常失望”,这是拜登副总统和埃里克·霍尔德首次非洲裔美国人 另外,左翼法官也强烈抗议,但一位法官将这一决定比作废除了警察。 公民权捍卫者夏普顿在电视采访中表示:“这个决定粉碎了马丁·路德·金的梦想。”
选举歧视在阿拉巴马州屡见不鲜。 在该州的卡雷拉市,尽管23%的市民是黑人,但全市只有一名黑人议员。 市长也是白人。 这是当地白人政治家操纵选举结果的情况。 根据1965年选举法的规定,在有少量种族歧视历史的地区,应该设立国家监督机构,当时最高法院也通过了这一决定。 但是,一个州和地区认为这是违反宪法的,要求议会寻找新的“模式”。 但是,由于在议会中也是白人主导的,所以在这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件事没有进展。 (葛文元) )。
【背景资料】
附件一:
美国黑人选举权在立法上的确立
作者:宁溶一
美国黑人选举权取得运动是一个异常曲折和艰难的过程。 南北战争后通过的宪法第14、15修正案,承认黑人为美国公民,承认其选举权,从而获得了黑人参与政治的机会。 但是,南方种族主义者的倒戈,不久就使黑人选举权有名无实,丧失殆尽。 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受各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黑人再次获得了久违的选举权。 黑人的社会状况虽然有所改善,但在政治权利、经济地位、教育水平等方面与白人仍有差距。 本文梳理了黑人选举权运动的过程,分析了黑人选举权丧失、失去、失去的原因,更加深刻地认识美国民主主义。
第一章黑人选举权问题的历史进展,从美国建国初期的《独立宣言》中否定了黑人的“天赋权利”。 之后的《1787年美国宪法》默许了南方的奴隶制度,将黑人视为财产,排除在美国公民之外。 1791年通过了宪法第十修正案——“权利法案”。 其中没有规定选举权,将明确选举权自主性的权利交给各州。 美国内战提供了政治权利突破种族边界的契机,政府颁布了宪法第13、14、15条修正案,黑人获得了公民权和法律上的平等。 但是,这种平等只是口头上的承诺,在现实生活中黑人一直受到事实上的歧视和隔离。 白人通过制定法律、暴力等手段轻易地剥夺了黑人的选举权。 二战后,特别是进入60年代,随着国内阶级斗争日益尖锐,反对黑人种族主义、解放运动取得了巨大的快速发展。 迫于压力,国会提出了第24条宪法修正案,规定不得以未交纳人头税和其他税款为由,否定或剥夺美国公民的选举权。 自1965年选举法规定歧视选民登记考试为非法,允许联邦在任何存在选举歧视和登记率低现象的州和政治地区主办人员登记和投票手续后,以立法形式束缚南方黑人投票的历史结束,黑人利用手中的投票权,开始从二等公民向政治参与转变 至此,美国黑人的政治权利终于在立法上得到了确认。
第二章黑人选举权问题的处理原因60年代的美国社会本身也非常有利于黑人获得选举权的运动。 那是一个疾风暴雨般的非比寻常的时代,各民族、各阶层人民积累了多年的不满,随怒而爆,出现了激烈的反战运动、反主流文化运动、妇女平等夺权运动,与黑人民权运动一起构成了美国内政的严重危机。 对此,美国政府必须采取行动,赋予黑人选举权,是政治上平息黑人愤怒的比较有效的手段。 二战后,长期以来政府相继颁布实施的反种族主义法令和黑人的不懈斗争逐渐见效,白人的种族观念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忽视黑人的痛苦。 黑人要有选举权,关键是自身素质的提高,教育是衡量身体、民族乃至国家国民素质的重要尺度。 随着黑人教育水平的提高,他们在为选举权而战时,可以进行理论上、战略上、组织上的斗争。 国际社会的支持对黑人获得选举权的运动起到了推动作用。 首先战后初期是非洲民族解放运动兴起的时候,非洲的民族解放运动给了他们很大的激励。 其次,美国对外高唱民主、自由、人权,在内部进行种族歧视,在世界舆论面前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在同时谴责的世界舆论面前,美国政府必须提出一些事情。 最后二战后漫长的冷战也有助于改变黑人的命运。
第三章黑人选举权问题处理的实效性改善了黑人的政治地位。 由于南方黑人投票率激增,黑人公职当选人数增加,黑人成为美国政治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尽管20世纪50年代、60年代美国黑人在争取平等权利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还是赢得了种族隔离制在法律上的终结。 但是,黑人问题并没有到此为止,种族隔离制度在法律上的废除并不意味着黑人在现实生活中实现了种族平等。 黑人的社会状况虽然有所改善,但在政治权利、经济地位、教育水平等方面与白人仍有差距。
总之,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历史参考:美国公民权的历史和现状并不完美,但至少不重视和保护广大公民群体基本权利的国家、公民不能比较有效和平等地参与政治权力运用的国家,既不能实现公正,也不能实现长治久安
附件2 :
美国黑人争取平等选举权的历史
作者:方鲮鹏
鼓吹民主政治、民主制度的人很多,看我写了一点美国历史的真迹就坐不住了。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如果不能理解民主制度就会犯大错,美国最高法院也会犯严重错误,如果不能理解民主程序制定的法律也有可能是恶法,就不能面对这些历史,也不能分解产生这些错误的原因。 在引进民主制度时,怎样才能不发生同样的错误呢? 如何消除因期望值不现实而导致的失望? 这种态度不是在学引进,而是塞着耳朵骗人。
正如前文指出的那样,美国开国宪法没有把黑人视为人类,所以没有提到选举权。 美国南北战争期间,林肯总统于1863年1月1日发表了《解放宣言》,宣布所有奴隶成为自由人。
南北战争前,最高法院在引起严重宪政危机的斯科特案的判决中解释说,宪法将黑人定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剥夺。 因此,林肯总统下达解放奴隶的命令似乎违背了宪法精神。 有趣的是,和林肯一起在首都华盛顿的最高法院法官们一只眼睛闭着。 写斯科特案判决书的罗杰·塔尼首席最高法院法官也不敢“遵守”宪法。
林肯总统下达这个命令在当时也只有象征意义,是为了瓦解敌人后方的促销攻势。 南北战争结束后,国会于1865年制定了宪法第13修正案,废除了奴隶制,这才是法律上解放了奴隶。 868年制定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赋予黑人美国公民身份。 但是,第十四修正案不包括选举权方面的种族歧视。 为此,1870年国会通过了第15修正案,明确指出“美国政府或任何州政府,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曾服从过强制劳动,而给予或剥夺美国公民选举权。” 这部宪法的中文译本取自美国驻华大使馆提供的中文版,其中“服从强迫劳动”的意思是“曾经是奴隶”,这样的曲笔表达多次出现在美国宪法中。
这是因为理论上,美国黑人在1870年获得了选举权。 但事实并非如此。 在美国联邦制度下,政府的许多职能由州政府负责,在1965年美国投票权法出台之前,投票的具体规定由各州政府制定,联邦政府无法介入。 宪法规定选举权不可被种族和肤色剥夺,但是各州,特别是南方州的制法机构,改变了法律,制定了剥夺黑人选举权的法律。
这种形式剥夺黑人选举权的法律,首先要设定选民登记的先决条件( prerequisiteto(/h/) voting ),满足一定的财产要求,纳税,必须通过文化考试才能进行选民登记。 黑人大部分因为贫困没有文化,被这些投票的前提条件拒绝了。 但是,这些先决条件也将排斥贫困和没有文化的白人,为了修复这个问题,天才议员们制定了封锁黑人的“祖父条款” Clauses],并规定了祖父有投票权的选民可以免除这些登记的先决条件 例如,文盲白人在文化考试这样的前提条件下不会被磨练。 因为白人爷爷有投票权。 但是,黑人的祖父是奴隶,不能拥有投票权。 被纳入了这个“祖父条款”。 这种歧视黑人选民的恶法,和吉姆·乌鸦法一样,是通过正当的民主程序,经过州议会投票和州长签名而产生的。
1955年8月,密西西比州发生了惨案。 14岁的黑人少年埃米特在买糖果时,被白人女店主吹口哨引起大惨案,被白人种族主义者杀害,被抛尸。 当时政府对这起恶性杀人事件草率应对,没有追究犯人。 2004年5月,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恢复了对这起谋杀案的调查,并于2007年3月公布了调查结果。 联邦调查局调查报告的背景介绍部分有埃米特被杀害和弃尸沿途3个县1950年黑人选民的登记资料。 我把新闻整理如下。 勒福梅县( leflore(/h/) county )有17,893名适龄黑人选民,297名选民进行了登记。 也就是说,选民登记率为1.6 )注)在登记的阳光镇( sunflower(/h/) county )登记了适龄黑人选民8,949人,选民114人,登记率为1.2%。 塔哈奇县( tallahatchie county ) (/h/)有9,235名适龄黑人选民,没有一名选民登记。
根据这份资料,1950年是1870年国会通过宪法第15修正案赋予黑人选举权的,已经80年了,但黑人还没有实际获得选举权。
对州政府设立选民登记先决条件的违宪司法挑战不断发生,从1875年到1960年代,许多案件进入了美国最高法院。 宪法第十五修正案的一个字母一个字母不少,但在此期间,最高法院前期支持了州政府的这些立法,后期断定部分选民登记前提条件违反了宪法。 但是,即使联邦法院介入,情况也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州政府在一点歧视条款被法庭废除后,很快制定了以另一个名义阻碍黑人投票的新法律。
在1965年国会通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投票权法( votingrights(/h/) act )之前,黑人的投票权并未真正得到执行。 1965年8月6日,约翰逊总统在马丁·路德·金等积极推进黑人平等投票权的民权领袖的见证下,签署了《投票权法案》。 该法案废除了各州制定的剥夺黑人选举权的登记前提条款。 另外,今后州政府新制定的选举法规定,实施前必须接受联邦政府的审查。 据此,各州将能够制定投票方法的制法权实际归还给联邦政府,从而消除各州改变花样剥夺黑人选举权的法律。
不用说,血统论是反动的,可恶的。 但是,世界左翼右翼、民主专制、为意识形态对立而斗争的各种主义者,只要有适当的气候,就喜欢祭奠血统论,方法相同,就像老师教导的那样。 20世纪30、40年代,德国犹太人盖章进入集中营,极尽苦力。 六十年代的中国极左时代,人们用红五类、黑五类(实际上“黑”是五类以上,但“红”是五类,所以为了不违反“一小撮”的称号,用黑五类的挂牌打扫街道,打扫厕所。 那时,无论什么都问家庭出身,黑n类子弟在社会、学校都受到歧视凌辱。 美国血统论被称为老大哥,历史更悠久,在某些州直到1958年,政府认为讲动物黑白之爱是大逆不道的,必须横向干涉。 毕竟,意识形态方面的道德说教,都是谎话。 所以,“真理在我脚下。 立刻摆出“拜拜”姿势的人,其背后往往有可疑的动机,所以必须注意是否使用了洗脑愚民的方法。
在美国黑人获得公民权、平等投票权的漫长过程中,至少有两个事实值得中国借鉴:
)法制、法治、民主主义不等同于为社会平等、社会公正投了保险。 特别是政府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在政治正确的招牌下恶意犯错的情况下,会对社会造成很大的伤害。 恶法一旦形成,法治社会也必须通过正当程序寻求推翻,恶法将长期受到危害和遏制。 这些都会让民主主义的鼓吹者们扫兴,但美国黑人争夺民权史不正是说明了这些理由吗? 我明白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价。 这些缺陷是法治的代价,是社会必须承受的价格。 因为现代社会没有法治,更是绝对不行。
(2)一个大国必须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威才能管理国家。 1870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修改宪法赋予黑人选举权的同时,规定任何州政府不得以种族、肤色剥夺选举权。 但是,直到95年以后通过了联邦投票权法,将州政府制定选举法的权力置于联邦政府的控制之下,1870年的宪法修正案才得以实际执行。
美国最高法院于1954年宣布,经布朗案判决,教育系统种族隔离的法律违反宪法,必须废除,但之后仍有一些州拒绝执行。 1963年6月11日,反对学校黑白学生混合制的阿拉巴马州州长乔治·华莱士( george wallace )在阿拉巴马州大学学生登记办公室所在的大楼门口站着一排排州警, 肯尼迪总统毫不犹豫地命令联邦副司法部长让美国国民警卫队陪同赶到现场。 6月12日,州兵亨利·格雷厄姆将军( gen. henry graham )在大楼前向华莱士州长下达了让一方的命令,州长格雷·让路。
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也必须加强中央政府在立法执法中的权威。 不能容忍地方政府挑战中央法律,必须毫不犹豫地纠正地方主动抵制中央的一系列违法行为。 如果不这样做,结果就无法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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