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新政:非深圳户籍购房需五年社保”
据深圳信息网报道,贯彻落实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快速发展,满足刚性诉求,支持合理改善型诉求,遏制投资诉求,打击投机投机,稳定市场预期,防控资产泡沫,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0月4日、 转发市计国土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3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深府办公厅( 12号) )中的深六条, 此次八项措施从供给侧和诉求侧共同发挥了调控市场的力量,进一步体现了3.25监管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具体副本如下。
一是提高住宅用地的供给力。 通过加快实施“十二五”期间800公顷商品住宅、人才住宅、保障性住宅用地供给目标,尽快完成全年137公顷的各种住宅供给地任务,处理短期和中长期市场供需矛盾。
二是优化土地转让模式,加强资金管理。 优化土地出让方法,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的,应当竞相分配人才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面积; 提高募集转让商品住宅用地的保证金比例,严格查处由原来的20%以上提高到50%以上的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土地购置资金不得来源于开发融资、资本市场融资、资金管理计划的资金筹措等。
三是调整住宅户型结构。 新增商品住宅项目后,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建筑面积和套数占商品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以上。
四是完善的住房限购政策。 目前,住房贷款利率已降至历史低点,在房价不合理上涨的预期下,市场投资炒作行为仍很严重。 因此,此次调控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限购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婚)持续要求限购一套住房5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非户籍居民家庭,限制购买一套住房。
五是加强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管理。 目前,一些开发公司擅自调整价格扰乱市场,加剧了市场供求关系的紧张。 此次提交,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超出主管部门对商品住宅和商务公寓项目销售价格指导的备案价格,擅自提价,不接受价格指导的公司,将立即停止网签并责令改正。
六是进一步完全区别住房贷款政策。 为了抑制利用信用杠杆宣传楼市,此次调控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差异化信用政策,继续满足刚性诉求,支持合理改善型诉求,遏制投资诉求,打击投机宣传。 没有房、没有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三成首付; 没有房间但有贷款记录的,首付在五成以上; 在已经有一所住宅的情况下,首付上升到了7成以上。
七、要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 公司禁止以诚意黄金、vip卡等形式储存客人,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要一次性重复公开所有销售住宅的来源,并注明定价、一房一价。 严禁采取延长开店时间、抑制住宅来源等手段舍不得出售、制造供不应求的幻想。
加强房地产金融秩序的整顿和监管,重点打击零首付、首付贷款、众包购房,严禁中介机构从事自融资、自保、设立资金池等异地筹资金融业务。
严厉打击改建、违约、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相关情况记入公司和个人诚信档案,公开曝光,对涉嫌违法的公司和个人,由公安等部门依法解决。
八、加强部门联动,完善房地产统制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市计划国土委员会主导、各相关部门参加的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和推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工作。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跟踪拆解研究判断,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研究,及时、完全关联监管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和调控政策的正面推进和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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