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京购房取消从业时限 有助于楼宇去库存”
市建委发布《通知》,境外个人未持工作签证在北京居住的,可以购买一套自住住房,取消了境外个人购房需在境内工作一年以上的时间限制。 对此,拆房相关人士指出,总体来说,北京房地产市场存量压力较低,但商业楼宇和高档住宅存量仍然较高,结构问题比较严峻,放松对外限制有利于北京中高档房地产,改善北京房地产结构问题。
昨天,市住建委发布《通知》,取消境外个人购房在境内工作1年以上的时间限制,境外个人持工作签证在北京无房的,可以购买一套自住住房。 这意味着北京时隔10年取消了海外个人购买一年的限制。 新规定自每年2月4日起施行。
北京1年限制外令时隔10年被取消
近日,本市发布了《关于转发的通知》。 根据以往文件的规定,境外个人只能在北京购买一套自住住房,同时必须满足在国内工作一年以上的要求。
通知指出,自2009年2月4日起,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就业、学习、居留的,境外个人(港澳台居民和华侨除外)在境内就业的,可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 境外机构在我市设立分行、代表机构,除经批准经营房地产的公司外,可以在本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此前,为了限制外资炒面,我国发布了一系列限制外令。 2006年7月,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就业、学习时间超过1年的境外个体,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的商品房,可以自用、非自住 年11月,国家外汇局规定,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内只能购买一套房产,限制境外个人和单位在境内购房。
非限制性购买城市限制令去年放宽了
去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与管理政策的通知》,正式放宽了外资投资对我国房地产的相关规定。 允许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就业、学习的境外个体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通知指出,外商投资房地产公司办理国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算需要取消支付注册资本的所有要求。 另外,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经批准经营房地产的公司除外)和在境内就业、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营商品房。
但是条例规定,对于实行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必须符合当地的政策规定。 目前,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和三亚还在执行限购政策。 以北京为例,境外个人在北京购买的只有一套独居住房,同时需要满足在国内工作一年以上的要求。
新规有助于北京高档大厦的库存管理
时隔半年,作为限制城市之一的北京正式转发相关文件,取消购房必须符合一年的工作时间限制。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对房地产的行政干预政策层出不穷,放宽限制是必然趋势。 这有利于市场信心的培养,有利于一二线城市的中高级住宅。
一位分析人士表示,在过去的十多年里,由于房地产被视为价值上升的投资目标、国际市场期待人民币持续升值、大量热钱不断涌入等因素,我国房价持续上涨多年 因此,外资进入相关房地产市场有一段时间限制越来越严格。 目前,人民币对外贬值、资金外流、房地产市场外资资金过度投资的现象已经不存在,限外令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
具体来说,对北京楼市来说,总体来说,北京房地产市场存量压力较小,但商业楼宇和高档住宅存量依然较高,结构问题比较严峻,放宽对外限制有利于北京中高档房地产,改善北京房地产结构问题。
文/本报记者朱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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