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大股东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企业股份”
发布日期:2021-06-07 23: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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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8日电证监会今天发布公告称,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以下称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
公告称,近期证券市场出现不合理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就若干事项发表了公告。
一、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以下称大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该企业的股份。
二、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由中国证监会认真解决。
三、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6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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