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将首次实行重大决定终身追责制 追责“追”什么”
制图:张芳曼
国有企业的投资决定了有硬性约束。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国有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提出在国有企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首次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一生二字最引人注目。 这意味着国有企业的负责人无论是否离开公司都必须对重要的投资决策负责。
追究终身责任,追逐什么? 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决策有那些影响? 记者进行了采访。
国有企业长期存在的权责不均衡等情况将有所改变
虽然投资出现了较大损失,但高管长期退出国有企业的权责不均衡等情况随着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而发生变化。
终身追逐责任,追逐的是什么?
《关于建立国有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确定了9个方面54种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况。 9个方面包括集团管理、采购销售管理、工程承包建设、产权和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转让、固定资产投资、投资收购、改组改建、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 国有企业高管违规、未履行职责或未能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可能面临终身不得担任高管的追责,也可能因扣除和追索而在绩效年薪或任期内被激励收入。
54种情况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经常发生在不同国家的企业,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这次纳入责任追究的范围,具有强烈的对比性。
例如,采购销售管理方面,涵盖了违反规定提供信用、资质、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等)和预付金,以及利用变相融资和投资违约等方式开展商品期货、期权等衍生业务等。 日前,一家央企违规批准所属地方公司投资5亿多元煤炭公司,担保该银行借款,但对方资金链断裂,形成4.48亿元连带债务风险。
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项目概算未经严格审查,严禁严重偏离实际; 擅自改变工程设计,扰乱文案项目管理,造成建设延误严重,价格明显高于同类项目。 国家审计局对此进行了抽查,一家造船集团所属企业接到订单后,由于缺乏充分论证,船舶建设计划大幅延误,36艘船损失金额共计10.18亿元。
在投资并购方面,要点是投资并购未按规定进行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未进行风险分解等严重疏漏的财务审计、资产判断或估值违反相关规定,或在投资并购中赋予意图, 决定未按照中介机构或者有关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未充分考虑重大风险因素,未制定风险防范计划; 违规以各种形式向其他合资伙伴提供押金,或通过高溢价收购等手段将利益输送给相关人员。 收购造成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金额。 国有大公司监事会对20家大型国企集中清查要点后发现,发生投资并购问题230件,相关金额约330亿元。
这些具体规定相当于给国有企业高管开一个负面清单,告诉国有企业在投资决策时不得触摸这54个雷区。
处理国有企业投资决策短期化问题是防止国有企业流失的必然趋势
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国有公司的性质是全民所有。 截至年底,全国国有公司资产总额1021187.8亿元,全部权益355629.4亿元。 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36782万人,根据简单的算术平均,全国人均净资产为26000元。 这些国有资产是难得的,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积累的共同财产。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去年年底,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公司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并出台了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处方。 此次确定建立投资决策终身责任制度,是将约束目标指向直接投资决策人这一责任主体,为国有资产上锁。
终身责任制有望处理国有企业投资决定短期化的问题,是顺应时势、防止国有企业流失的必然之举。 中国公司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 他解释说,说到国有资产流失,人们往往马上想到利益输送、中饱私囊、侵吞浪费等行为,这是显性流失,容易识别和评价。 另外,投资决策不当造成的损失也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同样要引起观察,严防。
消除生产能力是当前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任务。 其中一些过剩产能,僵尸公司,恰恰是几年前一点国企实际上不追求规模,过度扩张引起的。 一些公司在扩大产能时已经发现了过剩的芽,但正因为收入数字漂亮,有被同业竞争对手合并之虞,所以忽视了地面项目。 进入今年以来,国有企业投资逐渐活跃,国有企业并购加速推进,混合全制改革试点陆续启动。 在这种背景下,确定终身追求责任的制度,意味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投资决策的长期监管,防止在丧失生产能力的情况下盲目投资的现象。
他强调要追究终身责任,并警告国企也要着眼于长时间的可持续快速发展。 现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的任期经营业绩评价以3年为一个评价期。 公司在运行中,一定会考虑审查周期的业绩。 有时,投资收益短期内备受瞩目,长期亏损黑洞,最终导致高管失误,国家买单;前任犯错,继任者收拾。 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在这方面发挥有力的约束作用。
约束与激励机制共同作用,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国有资产要实现防止流失,进一步保持附加值,最终壮大做强做大的国有经济的目标。 追逐终身责任当然大大加强了约束,但市场竞争有盈余和赤字,不容易保证所有投资都赚钱,因此被公司束缚手脚,有人担心公司是不是不敢抓住机会。 国有企业的决定本来就有反应不充分的问题,错过了一次又一次的机会,今后决策者会不怕再振翅高飞吗?
李锦认为,追寻终身责任制度要点是违规行为,不是限制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行为,而是在既定红线之外,公司还充分发挥了空之间。 54个雷区大多出现在以往的政策法规中,但比较分散,追究责任的力度没有现在这么大。 只要公司建立完善的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就不必太紧张。
但是,公司的一点担忧,同样值得重视。 李锦说,追责小细则、国有资产流失标准等还有待进一步确定。 例如,国有资产的巨大损失如何界定? 如何把握没有正确履行职责? 规则细化、程序清晰,不仅可以防止以防止流失为借口而疏于改革的人,也可以不随意扣上国资流失的帽子。 另外,国资监管、国企考核也应随之调整。
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看不到加强约束,认为这束缚了公司的活力。 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的特点。 改革体系采取1+n的方法,除了整体改革方案外,还包括一些专门的改革意见。
目前,国家相继制定了10多个专业改革意见和方案,并履行了许多相关进程。 这些专业改革方案将共同发挥作用,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一些改革方案加强约束,为国有企业制定规则。 例如,去年年底发表的《关于加强和改善公司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和这次发表的《关于建立国有公司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加强了必要的监督和责任追究。 此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专项方案,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强化激励机制。 例如,已经实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企业试点,将20多个权利返还或授权公司前几天刚刚出台的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方案,致力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公司活力。 此外,还有国有公司职工家属区三薪一业分离移交的改革等减轻公司负担的改革方案。
激励和约束是公司健康成长、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 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是要使国有企业在激励中奋发向前,同时在约束下规范快速发展,增强活力和市场竞争力,真正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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