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50岁以上国企高管99%不愿放弃行政级别换高薪”
国有公司改革迫在眉睫。 8月29日,中央政府局审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广告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此前,《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在未来的改革中,国有企业干部能否拿到高薪的分水岭是任命方法是否由行政任命。 根据方案制定组的前期调查,50岁以上的国有企业干部99%以上不愿意离开体制和换高薪。
体制内和金融业是改革的重点
关于《中央管理企业广告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用16个字总结了改革标准。 水平合适,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
改革不是简单地降低工资,而是需要降低不合理的报酬,合理的报酬不会下降。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对记者表示。
据了解,目前国资委已对下属中央公司负责人形成较为完善的薪酬管理办法,金融业是改革的热点。 国资委人士曾向记者表示,天文高薪多出现在金融系统、银行和保险领域,这不属于国资委的监管范围。
在金融业中,可以控制的是国有商业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是指由国家(财政部、中央汇款企业)直接管理的商业银行。 现有中国工商银行[0.58%资金研究报]、中国农业银行[0.83%资金研究报]、中国银行[1.90%资金研究报]、中国建设银行[0.50%资金研究报]、交通银行[1.21%资金研究报]共5家。
据银行上市公司年度披露消息,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年薪199.56万元,交通银行董事长牛锡明年薪179.22万元; 中国银行董事长田国立年薪135.82万元; 农业银行董事长蒋超良年薪113.36万元; 建设银行董事长王洪章年薪为112.9万元。
有数据显示,国资委旗下央企负责人平均年薪约72万元,这与银行金融公司高管收入相差甚远。
我知道保险业和文化产业公司的高管年薪也会受到限制。
另外,作为央企之一的五矿集团的一位高层对记者说,我下属的员工收入都比我高。
记者了解到,在改革总体方案制定相关业务的过程中,各方多次与国资委分配局进行信息表达,探讨了管理央企高管薪酬的可行性和可行性。
今后,体制内和体制外将形成不同的收入体系。
中国五矿人士表示,人力管理部门正在进行试验。 记者表示,此次试点将更加观察改革中与国际管理的联系,聘用越来越多的国际化人才,在海外项目中实现中外员工、同工同酬,寻求符合市场规律。
国资委和人社部对央企员工收入持不同态度。 我们关于下属子企业收入的改革,已经得到国资委的同意,允许我们先试一下。 这个人说。
国资委曾向记者表示,央企面临着巨大而强大的重任,需要市场化的薪酬体制,保障公司的快速发展。
所以,今后必须将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决策机制改革与高管选拔任用机制改革相结合。 市场选拔的体制外无官员身份的职业经理,应当根据市场机制确定报酬,体制内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酬管理。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对记者表示。
谁也不想去体制外[/s2/]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开始,在《中央管理企业广告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人社部等部委进行了大量调查。 由于国有公司负责人具有行政级别,其一份调查复印件是:公司负责人是否愿意放弃行政级别,变身体制外,获得更高的报酬,99%、50岁以上的国有企业负责人不愿意改变身份。 参加调查的人对记者说。
其实,1999年9月22日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公司改革快速发展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一次深化国有公司人事制度改革,不再对公司和公司领导明确行政水平。
但是多年来,这项政策一直没有落实,央企负责人和政府公务员之间还存在着相互调职的现象。 国资委高层也向记者表示,本轮国企改革后,国有公司负责人身份问题仍是难点,谁也不愿意降低自己的等级。
国有公司的负责人实际上要面对很大的压力,保障公司做大、稳定,所以公司的负责人得到了现在的报酬,不是高薪。
苏海南认为,体制内和体制外存在不同的员工压力,体制外的经营压力、竞争环境和风险都明显大于体制内,因此有必要实现不同的薪酬管理。 其实,人社部、国资委等六部委2009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05号) )已经开始对中央企业干部实行工资限制,其中,中央企业干部薪酬上限为上一年度中央公司的
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点业务分担的通知》提出,加强国有公司高管薪酬管理。 宣传对行政任命的国有公司高管报酬水平限制高、报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除制度。 缩小国有公司内部分配差距,高管薪酬增长率必须低于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增长率。
时隔一年半,《中央管理企业广告主报酬制度改革方案》得到审议,参与方案制定的人士表示,改革需要多方调查,争议也非常大。
免责声明:风暴分类目录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