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盛行、代理乱象频发 微商野蛮生长何时休?”
核心阅读
随着电子商务和移动网络的迅速发展,另一条黑马被渥太华、京东等万马千军突击杀死。 那个是微商。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的微商员工人数已经超过千万,市场规模超过900亿元。 但是,在微商快速发展中屡屡出现的假冒伪劣商品盛行、客户维权难等问题,以及商家无节制地快速发展代理商、非法集资等问题,也使其繁荣受到质疑… … 根据中消协的统计数据,全国消协组织全年受理的远程购物投诉20083件,网络购物达到95.41%,其中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商成为投诉热点。 那么,在微商的快速发展中,会出现哪些混乱,如何频繁发生,如何监管,走向何方? 本报记者为此展开了调查。
问题:假货+代理乱像
■客户的投诉集中在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上,代理商的捐款蜂拥而至并不少见
邓小平日前在微信上购买了价值1788元的丰润茶。 收到货物后,觉得产品不值得这个价格,就向商家提出退货。 商家拒绝,表示后期指导老师将与邓小平取得联系。 之后,一位自称梁主任的人先后两次联系她,提出应该根据现实情况重新购买其他产品。 邓小平前后花了3万元去了,但没有达到想要的效果。 我感到即使被骗也没办法。
让邓小平吃了大亏的,是依靠社会交流应用于年爆发的微商。 什么是微商? 概括地说,是利用微信等社会交流工具进行产品展示和销售的卖家。 广东省消委会经过多方面的研究,与腾讯企业进行了深入的信息表达,初步明确客户的微信购物方法主要有四种。 一种是借用微信平台进行商品和店铺的宣传,但最终的交易行为在淘宝等之前已经传到了互联网平台上。 二是通过微信购物功能选项直接购买。 这个选项主要是京东商业街的购物入口。 三是销售通过腾讯认证的公司wechat公共平台;四是在朋友圈私下进行的交易,或通过个人微信公共平台进行的交易。
事实上,前三者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微商,买卖双方只是使用微信增长触手或方便支付。 而且,在朋友圈里宣传和销售商品是目前微商的主流,也是商品质量问题产生,最费钱的麻烦所在。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客户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最能反映所购商品无售后服务、商品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商品采用有问题不能保证等方面。 很多资深网购商家表示,微信上销售的所谓品牌、大牌,十有八九都是假货。
更严重的混乱出现在支出行业之外。 为了在更大的范围内扩大市场,许多微型企业从b2c (从商家到顾客)模式迅速发展到了c2c模式。 也就是说,通过品牌商寻找一级总代理,从一级总代理向下一层迅速发展代理商产品的销售。
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品牌商无节制地快速发展代理商责任不足,导致代理商卷钱跑路的现象屡见不鲜,另一方面,大量低质量的劣质产品多次被代理商涨价,导致很多人选择这种病毒式延伸营销。 有人主张如果有实物商品就属于流通。 另一种人认为,当商品的真正价值与所售价格相差甚远时,本质上是邮购… …
原因:虚拟身份+法律真相空
■通过微信朋友圈的个人交易,只有个人声誉、交友等限制,无法免受“消法”的保护,客户难以维权。
这些乱象的出现,首先是由微商自身引起的,增长野蛮迅速,结构过于多样。 住在广州市天河区,有多年网购经验的万先生告诉记者,她添加的一些微商朋友私下在国外代购,但幽灵知道他发给你的是从国外买的还是来源不明的假货 另一个是在广州皮具城做a商品的店,会告诉你明显是假货; 最多的是企业品牌代理商,有的货物来自正规厂家,有的是三无产品… …
更本质的原因是微商本身的特征造成的。 正如专家指出的那样,大部分微型企业没有进行主体资格说明,经营者的身份呈现出虚拟化的特征。 这决定了维持交易的只有熟人关系和人际信任。 在微信好友中,网名为韩智贺的微信商家一句话就明确了:你在淘宝买东西,平台商家为你保驾护航,商家差评可能被降星,卖假货关店; 北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多家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等在上线时都经过了严格的身份审查。 与他们进行交易有硬性的法律框架和平台边界保障。 相反,与一般的网络交易相比,微商有很多不同之处。 一是依赖社会交流软件;二是以个人账户为基点,在朋友的小范围内发出邀请。 三是没有实名登记、缴纳保证金、信用评估、第三方支付保护等规则的限制。
换言之,约束微商的是比较柔和的个人声誉、友谊、朋友的相互信任等。 如果卖家真的撕破脸皮,无视这些约束,客户就不太可能维权,而且客户去陌生人那里买贵重的东西,很容易就会被干掉。 韩智贺坦白了。
对此,广东省消委会解释说,微信购物由于是市民个人私下交易、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发生费用纠纷时,不受《顾客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只能采取民事诉讼的方法处理 但是,在民事诉讼中,基于谁主张谁举证,大多数情况下,客户举证难度大,诉讼持续时间长,所以大多数客户最终都要放弃维权。
建议:市场竞争+信用体系
■将微商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提上日程,通过媒体的发表和舆论加强诱惑的势头是不可缺少的
当记者向流通行业监管部门广东省工商局提出这些问题,要求其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加强监管时,工商局拒绝了采访。 专家分析认为,在微商行业,单纯呼吁加强监管可能起不到好的效果,对于微商的小散乱,行政监管的价格实在太高,多层代理、多级分包加大了监管难度。 这可能就是监管部门无法做出任何评论的原因。
广东省消委会专家表示,多家微信运营商通过微信朋友圈传输产品新闻,未在工商部门注册,交易时使用微信个人转账的方法,因此法制化、规范化的监管手段在此不多见
但是,韩智贺表示,任何领域都有一点危害马,随着时间的推移相互竞争,最终不能因为市场规律优劣,就把微商一刀两断。 她认为,要通过媒体发布和舆论诱惑,提倡认真做产品,诱惑做代理的朋友认真挑选产品,考察企业。
另外,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一方面提出要加强微商平台的监管和自律,另一方面也要尽快将微商纳入法律规范范畴。 目前,我国与网络交易比较制定并颁布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法规,但我的 由于还处于蓬勃发展和快速发展阶段,建议将其纳入电子商务范围并给出规范,用网络交易的方法进行管理,防止原因‘ 任性地长大会产生各种混乱。 (记者贺林平)。
免责声明:风暴分类目录网免费收录各个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提供网站分类目录检索与关键字搜索等服务,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