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拒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驻德大使:标准呢?”
柏林5月23日表示,与欧洲议会日前通过的涉华决议相比,中国驻德国大使史明德表示,无论欧盟是否承认,中国都已具备市场经济条件。
近日,史密森先生就中欧贸易关系和未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接受了欧洲媒体《欧盟》主编洛伦兹《ama lorenz》的采访。
在采访中,5月12日,欧洲议会通过决议,拒绝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但中方对此不满,史明德指出,在这一问题上,人们必须区分两个概念。 首先,在过去的35年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果。 其次,市场经济地位的说法来源于欧美各国。
那么,衡量欧洲一国是否具有市场经济地位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我没有看过确定的定义和标准。 史明德强调,无论欧盟是否承认,中国都已经具备了市场经济条件。
相反,欧洲各国担心中方会采取强硬的反制措施。 史明德说,中欧光伏贸易争端得到妥善处理,为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样本。
他指出,两年前,欧盟未与中国协商,就对中国太阳能发电征收惩罚性关税,中国政府不得不采取反体制措施。 面对矛盾可能升级的风险,双方进行对话,达成妥协,妥善处理纠纷。 双方可以借鉴过去的经验处理现在的问题。
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签署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将当时的中国定义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目前,《议定书》的第15条即将到期。
对此,史密森确定,欧盟应按期履行交易。 这涉及政治信用问题,因为一时的困难否定整体,不是正确的政治决定,也不利于双方的政治互信。
中方当然愿意就当前问题与欧方进行对话,这些问题不应该损害中欧整体关系。 这既是意志的问题,也是能力的问题。 史明德进一步指出,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应该遵守世贸组织规则。 如果有人持不同观点,可以在世贸组织的框架内提起诉讼,世贸组织的判决对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他重申了中方的观点:我们始终主张贸易自由、市场开放、公平竞争,致力于与欧盟维持良好的经贸关系。
多年来我们也这样做了。 中欧经济日益密切,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摩擦和纠纷。 问题是我们如何看待和解决这些问题。 史明德说,我们主张开展对话和协商,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和制裁,后者表示面对竞争束手无策。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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