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庆起开征个体房产税:单价超1.3万住房需缴”
发布日期:2021-06-07 11: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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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1日起,重庆市将征收第一套商品住宅或建房单价超过13192元的住宅,以及此处无户籍、无公司、无职工的个人新购置的第二套以上普通住宅的个人住宅房产税。
昨天,重庆市地税局表示,全年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缴纳工作将于下月开始,10月间可以到个人应税住房所在地地税机关或拨打12366税热线自主申报。 征收区域为主要城市9个区,地方税机关对通知申报后未申报纳税的市民,地方税机关依法每天征收1万分之5的滞纳金,采取阻止出境、媒体曝光、限制交易、银行扣划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税务部门说明税率,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年1月)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的新购置的独栋、高档住宅、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的第三套普通住宅没有免税面积。
重庆市于年1月开始试行征收个人住宅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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