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安抚电商:坚决杜绝违规收税”
近日,天猫店主被约谈多省地税部门一事令马云紧张,今年一季度全国税收增速降至1.2%,有关加强征税的担忧也随之加剧。 但是国税总局马上来安抚,要求坚决防止过度征收税款,严厉取缔。 国税总局网站昨日刊登意见称,各级税务部门要积极探索支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要专业统一组织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判断和税务检查,坚决杜绝违规收税现象。
明确国税总局补税的传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各项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国家税务总局5月5日发表了《关于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快速发展的意见》, 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切实加强税收服务经济快速发展的主动性,坚持依法征税,认真落实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指出,多次必须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大致。 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禁止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过多征收、提前征收或者减税、免征、缓慢征收并应征征税,过税、空转借、转税 完善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制度,实现税收收入真实性、无水分增长。
意见认为,要积极支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健康快速发展,积极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常态,不断完善对新兴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和管理服务措施,大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是着力优化政策环境。 深入分析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优势,积极探索支撑其快速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关于处于起步阶段、规模不大但发展迅速、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经济形态 二是各级税务部门不得专门统一组织比较今年内对某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判断和税务检查。 三是深入研究改善管理和服务的措施。 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实施促进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健康规范快速发展的管理和服务措施。
为了切实处理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发挥效果,意见采取各级税务机关多次依法征税、依法征收、落实依法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暗中上访、专项查处等办法,执法不严、违反税收、查漏补税等 并依法抓好税收和服务经济快速发展的绩效考核,加强过程监测和结果运用,促进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的提高。
(/S2 ) (天猫) )这是同行业有组织的谣言(/S2 ) )。
从今年4月开始,包括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深圳等地在内的全国主要沿海省市税务部门相继就本辖区内的电子商务公司进行了磋商。
根据经济呼声,一位天猫店主上周接到上海市闵行区国税局的咨询通知书,注明因全年网店销售申报低,存在涉税疑点。 因为这家店首要接受税务部门的协议。 因为税务部门表示,他的天猫店可能要交100万元以上的税。 据了解,上海闵行区部分天猫店主已经向税务部门提供了交易证明。 但是,何时再交付、多久再交付现在已有信息表达。
《经济提醒报》引用税务官员的话说,大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面临避税问题,但这不是国税统一安排的,各地税务局协商的名义是税务风险管理和纳税判断。
阿里巴巴对这个消息迅速做出了反应。 消息曝光的第二天,天猫在官微发表了3点的回应。 据天猫称,国税总局从未发布过对天猫业者补税的政策和通知。 关于纳税补充,这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以打击天猫为目的的有组织的谣言。
天猫在回应中表示,国税总局没有发布过对天猫商家补税的政策和通知,对于有组织的谣言,天猫已经通报。 有电子商务经营者竭尽全力宣传谣言,意图很简单,商家恐慌,间接打击对方,是比较有效的攻击手段。 但是,天猫在回应中并未否认部分网店被签约的事实。
据《北京商报》报道,对网店征税尚有争议,但有解体认为税收也是抑制票据和虚假交易的比较有效的手段之一。
网店征税已经讨论了很久,今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确定网上交易有纳税义务。 对于大型b2c电子商务和各EC平台引进的企业品牌官方旗舰电子商务来说,这类公司规模较大,所以征税不是问题。 事实上,与这种类型的网店相比,征税早就开始了。
上个月,天猫发布了上传新规则——《天猫招商标准调整公告》,特别强调了常规纳税人的资质。
国家已经出台了许多政策保护电商
北京大学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国税总局文件及时下发实际上诱惑了地方税务机关更好地服务的电子商会公司,鼓励电子商会公司依法纳税,纳税依法公平。 因为只与电子商务(纳税)进行了比较,所以容易导致取缔电子商务公司的误解,也误读了依法纳税的精神。
刘剑文表示,洽谈必须明确电子商务的具体情况,洽谈可能会了解电子商务的困难。 从税务机关来看,还是以服务为先,不仅仅是为了比较纳税问题,纳税需要法律和依据,有合理的依据。 据悉,目前电子商务纳税征收管理由国家税务总局主导进行相关调查,具体而言,电子商务征税只能等待靴子掉落,其中最重要的是税收征收管理法。
今年1月,国务院法制事务局发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许多章节增加了网络交易纳税的相关复印件。 意见指出,纳税人订立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需要处理不动产登记和其他涉税几个事项的,应当采用纳税人识别号。 这意味着纳税不仅可以涵盖大商家,还可以涵盖自然人。 也就是说,普通网店的店主也按照自然人的纳税人来管理。
刘剑文表示,税收征管法尚未出台,但只是征求意见稿,从未来快速发展趋势来看,还是平等纳税涉及税收公平问题,也是税收法制的重要副本,国家在特殊时期给予公司特殊照顾,最终征税有法律依据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许多政策保护电子商务公司的快速发展,其中4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快速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是互联网+行动的重要文案。 会议确定了加快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三大措施,这不仅为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指明了道路,也为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的物流快递领域带来了新的快速发展契机。
国税总局深入分析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优势,积极探索支持其快速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处于起步阶段,规模不大但发展迅速,有利于大众创业,有利于万人创新 指出要严格执行征收公司所得税减半、暂时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扶持政策,坚决杜绝违规收税现象。
本文:《“国税总局安抚电商:坚决杜绝违规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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