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向社会资本放开铁路支线全部权经营权”
据本报讯,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创新点行业投融资机制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快速发展潜力,进行稳定有效的投资,加强薄弱环节建设,提供公共产品比较有效的供给
《指导意见》比较了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弱点,提出了进一步开放市场准入、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措施。
一是创新生态系统环境保护投资的运行机制。 鼓励林权依法流转规范化,推进生态建设主体多元化,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积极开展排污权碳排放交易试点。 二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 培育农业、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资主体,加快水权制度改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完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
三是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 推进市政建设运营事业单位公司化管理,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价格体系,支持县和所镇市政建设运营市场化机制的引入。 四是改革完善的交通投融资机制。 搞好铁路快速发展基金平台和铁路土地综合开发政策,完善铁路票价形成机制,建立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统一快速发展机制。 将城际铁路、市域(郊区)铁路、资源开发铁路、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开放。
五、鼓励社会资本加强对能源设施的投资。 整理能源价格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清洁能源、电网及油气管网和储运设施的建设。
六、推进新闻与民间空之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的多样化。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宽带接入互联网建设,参与民间空之间的基础设施建设。
七是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资力度。 加快社会事业公立机构分类改革,完善社会事业价格和税费政策。
《指导意见》强调了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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